消防你还需要了解这些:
1、气体灭火系统
(1)每半年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,保证正常运行。
(2)每月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,有无泄漏现象。
(3)每月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。
(4)每半年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、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,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,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,警铃、蜂鸣器是否动作。
2、防火分区
(1)每周检查木质防火门、防火卷帘门、电动防火门等的完好情况。
(2)每季度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、电动防火门试验.检查其性能。
消防维保,装修消防申报,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。维保中心依照国家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、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、《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》等规范,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,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、规范化、档案化,使整个设备系统良好运行,完整好用和遇警时的万无一失。制定如下维保计划:
1、日常维保工作安排1、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,致使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。
2、每季度或半年(视消防工程大小)进行完善的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3、每年我公司派专业的消防维保队伍进行整体的消防测试,店铺消防申报,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。
4、协助业主找专业的探测器清洗厂,完成对所有探测器的清洗工作。
5、协助或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,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消防许可证办理材料
一、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1、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、法人代表证明;
2、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》;
3、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个人证明;
4、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个人证明文件;
5、新建、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;
6、设计单位姿质证明文件;
7、消防设计文件(包括设计说明书,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)。
二、申报改建工程(含室内装修、用途变更)消防设计审核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1、所在建设工程(场所)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,宣城消防申报,提供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和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;
2、所在建设工程(场所)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,提供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》和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》;
3、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,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;
4、所在建设工程(场所)属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,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。